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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案例:经营13年的余记精粉世家网红店,改名为余艳梅拌面世家
来源: | 作者:wanrenfu | 发布时间: 2021-08-11 | 110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近日,听说精粉世家在武汉很火? 便从某点评上搜索‘精粉世家’,一共有416个结果,从马场角路到盘龙城,名字里带‘精粉世家’的店遍布全武汉。尤其是,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角横路79号的余记精粉世家,成为连外地游客都知道的“网红”打卡点。然而,就在几天前,余记精粉世家由于保护商标不利不得不更名为“余艳梅拌面世家”。

      “余记精粉世家”被称为是武汉马场角的“初代网红”。生炉子、熬骨汤、卤牛肉、打扫卫生、摆放桌椅……余艳梅一天的工作是从凌晨3时拉开卷闸门开始的。待到清晨6时,逐渐有客人进来,她和其他店员们便忙着下面、打调料、收碗、洗碗。动作麻利、说话干脆、性格直爽。在51岁的余艳梅身上,有着武汉嫂子的典型特点。谈起开店,她摆手:“就是个下岗工人养家糊口。”

     2010-2012年期间,余艳梅曾作为精粉世家创始人,多次做客武汉本地各大美食节目。从那以后,更多的人知道了24小时营业的余记精粉世家,成为很多武汉人的深夜食堂。从2018年开始,“余记精粉世家”连续三年登上“大众点评必吃榜”。2020年,武汉疫情解禁后的第二天,有网友拍到这家店门口排起两条长队,一条队是拌面、另一条是面窝。

     从2018年起,一家蓝色招牌的“精粉世家”大招旗鼓地开在她家隔壁,门口放着两块商标注册牌,显示精粉世家和余记精粉世家均为该店老板王某注册。

从那以后,武汉街头多出了数十家蓝色精粉世家,其他打着精粉世家招牌的店子更是不计其数。直到2017年。那年11月,余艳梅委托某知识产权公司办理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续费手续时,赫然发现,该商标却是被登记在王某名下。“这是我的商标,怎么成别人的了?”余艳梅回忆,早在2015年,她曾委托王某办理注册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,2017年1月21日该商标获准注册,核定使用商品项目/服务项目为第35类和第43类。当时她记得清清楚楚,该商标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。经核查,原来,就在商标获准注册的当年,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就被办理了转让手续。负责办理商标转让的是一家咨询公司。该公司既未征询余艳梅的意见,也未取得其书面授权书,且商标转让相关材料中“余艳梅”的签名,均是该公司工作人员代签。


于是,余艳梅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。


审理中,法院认为,余艳梅是“余记精粉世家”的合法注册人,享有该商标的权利。王某擅自以余艳梅的名义,委托某咨询公司办理商标转让,不是余艳梅的真实意思表示,其单方实施的转让行为无效。


2018年11月,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:王某将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由原告余艳梅名下转让至其名下的行为无效;


王某立即将该商标返还给余艳梅。


王某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
2019年5月29日,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商标得而复失

经过了两次官司,余艳梅以为“余记精粉世家”的商标就会回到自己手里。

然而,2019年4月,武汉某渔业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,以“余记精粉世家”与其持有的“精粉世家”商标相同或相似为由,申请宣告“余记精粉世家”无效。2020年7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因种种原因,余艳梅在评审阶段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,遂起诉并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,请求重新作出裁定。2021年3月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。7月26日,余艳梅不得不含泪摘下门口使用了13年的“精粉世家”招牌,换上“余艳梅拌面世家”。